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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纪采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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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资兴:“试水”同级监督 让有权不再“任性”

发布时间:2015-09-07 来源: 【字体: 】 浏览次数 [打印] [关闭]

近日,湖南省资兴市纪委对程序不到位的1个公路项目予以否决、责令暂缓。这是资兴市开展“同级监督”以来取得的又一个监督成果。

今年来,资兴市按照省纪委、郴州市纪委的安排部署,积极探索开展纪委加强对同级党委及其常委会成员进行有效监督试点工作,通过创新决策监督、人事监督、财政监督、组织管理,不断强化党委一班人用权受监督、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强化纪委依法监督、敢于监督的意识,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加快推进廉洁资兴建设。

创新决策监督,重大决策更加规范、透明

近日,《资兴市纪委监督同级党委工作制度(试行)》印发,这意味着该市同级监督工作有了本详细的“操作手册”。

资兴市从制度建设入手,先后出台《重大决策失误纠错和责任追究制度》等30余项制度,着力规范决策的权限、对象和流程。在重大决策中,实行调查研究、提出议题、征求意见、论证评估、集体决策“五步骤”和决策内容、执行过程、落实结果“三公开”。

市委常委会或市政府常务会讨论决定问题时,严格实行“分管领导提出议题、班子成员逐一发言、一把手末位表态、会议投票表决”的决策模式,视情况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和有关职能部门、监督部门人员列席旁听会议,并对具体讨论事项、个人表决意见、决策形式、决策结果和负责落实的部门等决策过程,如实做好记录,形成会议纪要,报市纪委备案。同时,按照“谁决策、谁负责”,“权责一致”的原则,对违反有关规定进行决策的,及时进行纠错,并严格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促进了权力规范运行,实现了重大决策规范化、公开化。

创新人事监督,选人用人更加民主、准确

制定《纪委对市委常委会及其成员履行机构设置编制调整干部人事任免交流决策职责的监督意见(试行)》,对党委拟提拔、交流的干部人选,实行多种方式提名,常委会、全委会实名票决,纪委全程监督,选任全程纪实,组织部门在提拔人选考察酝酿之初,市纪委介入参与监督、进行廉政审查,并按程序提出暂缓或不予提拔重用的意见和建议。

其中,对乡镇(街道)纪委书记、市直单位纪检组长人选的提名,由市纪委初始提名并商组织部上报市委。对新提拔人选,严格落实任前公示、廉政考试、干部任免结果报纪委备案、选人用人责任追究等制度,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关问题的,市纪委进行调查核实。对处级干部提拔任职的,实行上级纪委和同级纪委廉政“双审查”制度,提高了干部选任的民主性、准确性。

创新财政监督,限权用钱不再“任性”

制定《市纪委对市委常委会及其成员履行“三资”处置和重大项目建设决策职责的监督意见(试行)》、《大额专项资金使用拨付管理办法和公开制度》等制度,对年度财政预算的编制、本级财政单笔支出100万元及以上或者连续性综合金额500万元及以上资金(含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由业务主管部门商财政局制定资金分配方案,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常务副市长和市长审批后,提请市政府常务会和市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市委常委会作出决定后,按照“谁分配、谁公开,分配到哪里、公开到哪里”的原则进行公开公示。

市纪委监察局加强对掌握项目审批权、资金分配权等“黄金权力”的职能部门及其分管领导的监督,要求相关承办部门及时将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报市纪委备案,市纪委视情况组织审计、财政等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对项目资金使用期较长的进行跟踪回访,实行动态监测,及时发现和纠正资金使用管理中的问题,确保用钱不再“任性”。今年4月份,对2个市级议事协调机构违规收取保证金的问题进行大胆监督、责令整改。

创新组织管理,保障纪检机构敢于“亮剑”

为增强“纪委监督同级党委”试点工作的组织保障,该市拟改革完善市直机关单位纪检组派驻制度,将涉及资金、项目、人事等重要事项的财政、交通、住建、教育、卫生、水利、林业、人社等8个部门的纪检组长连人带编划转到市纪委,强化市纪委对上述部门派驻纪检组的人、财、事的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进一步加强派驻纪检机构对驻在部门权力的制约和领导干部的监督,扩大同级监督的实效。

 

 


  


[网络编辑:刘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