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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岗位廉政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5-08-25 来源: 【字体: 】 浏览次数 [打印] [关闭]

      各县(区)党委、纪委,商丹园区党工委,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党组(党委)、市直纪工委(纪委),各派驻纪检组(监察室):

      根据省纪委《关于加强岗位廉政教育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反腐倡廉教育,切实增强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使广大党员干部不断强化拒腐防变意识,自觉做到廉洁从政,真正形成不想腐的氛围。现提出我市加强岗位廉政教育工作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岗位廉政教育是以岗位为单元,以有效预防腐败为基础,以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为目的的教育方式。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开展岗位廉政教育作为新形势下提升党风廉政教育工作科学化水平的有效途径,各部门纪检监察机关针对不同岗位、不同对象分类施教,突出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着力形成覆盖所有岗位、具有鲜明岗位特色的廉政教育模式,力促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因岗施教。根据教育对象的特点和需求,因人施教,分层、分类、分岗施教,体现不同岗位的特色要求。

     2.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际,以及不同岗位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实际,寓教于理、寓教于行,使廉政教育更加入情入理、入脑入心,不断增强教育效果。

     3.坚持全员参与。积极探索教育规律,创新教育方法,丰富教育载体,注重互动启发,让受教育者全面融入、充分参与和全程互动,既体现组织的提醒和关爱,又有效激发党员干部廉政教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教育更加充满生机活力。

     4.坚持分级负责。把岗位廉政教育贯穿于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各个环节,体现在从严管理干部各项要求之中,形成分级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使教育活动方式逐步转为经常化、规范化、个性化模式,形成涵盖所有岗位的立体化、系统化教育体系。

     三、教育对象

     岗位廉政教育对象以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主,面向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涉及“人权、财权、事权”等关键岗位的党员干部。

     四、教育实施

     1. 创新形式,开展岗位日常教育。结合不同岗位要求,狠抓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教育和“三严三实”教育,经常性地开展关键岗位党员干部进行勤政廉政学习,注重培养党员干部自学意识,强化日常习惯养成;充分发挥和运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观看访谈、直播和视频等载体作用,深入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中省市重要会议精神、重要文件等内容,特别是要系统地学习与岗位要求密切相关的党纪条规、法律法规知识;通过举办廉政教育报告会、开展学习讨论、交流心得、廉政知识测试、竞赛等活动,不断巩固学习效果。

     2. 岗前培训,开展岗位任职教育。由各级各部门纪检监察机构牵头,联合本级组织人事部门,依托党校、廉政教育基地等教育培训阵地,着眼于“应知应会”,重点对新录用、新提拔和转岗使用的公职人员,进行任前廉政培训、廉政谈话、廉政法规知识测试。对不参加或未通过测试的党员干部,按照相关规定暂缓任用。

     3.树立典型,开展岗位示范教育。开展“向同行学习、向身边人学习”系列评选活动,以基层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或领域一线岗位挖掘“三严三实”典型,各级党组织和纪检机关要深入走访,认真筛选,严格把关,真正把具有先进性、代表性和价值性的廉政先进典型树为培育对象,在全市大力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使党员干部赶有目标、学有榜样。

     4.以案说法,开展岗位警示教育。各级各部门要将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关键岗位的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作为岗位廉政教育的重要手段,通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旁听法庭审理、观看警示电教片、聆听职务犯罪人员现身说法、违纪人员阅读忏悔录等形式开展教育,特别是要结合岗位实际,对近年来本岗位发生的典型案例深入剖析,引导党员干部从反面典型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5.明确职责,开展岗位风险教育。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明确岗位职责,正视手中权力,找准廉政风险,认清风险危害,制定防范措施,作出廉政承诺”的要求,完善岗位职责,全面查找岗位廉政风险点,制定防范措施,把廉政风险防控贯穿于各项业务工作全过程。要通过设计鲜活的情景案例,再现岗位廉政风险,把枯燥的岗位廉政行为规范转化为生动形象的案例和情景,形成分门别类的岗位廉政教育系列教案教育党员干部。

     6.谈心约谈,开展岗位提醒教育。按照“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的原则,及时以扯袖子、咬耳朵的形式对党员干部开展约谈提醒教育,约谈记录载入干部廉政档案,约谈须做到“十必谈”:党员干部新提拔任职及轮岗交流时必谈,促其正确对待工作调整,摆正位置,廉洁自律;重大建设项目启动时必谈,促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保证工程优质、资金安全、干部廉洁;重要节假日时必谈,提醒干部廉洁过节,狠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歪风;个人家庭婚丧喜庆事宜办理时必谈,防止大操大办婚丧和借机敛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时必谈,促其自觉履行一岗双责;群众有反映时必谈,促其正确对待群众意见,认真纠正自身问题;班子不团结时必谈,促其查找问题,化解矛盾和纠纷,增强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干部作风漂浮时必谈,促其防止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党员干部有不廉洁苗头时必谈,促其做到防患于未然,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后必谈,促其正确认识错误,放下思想包袱,全力做好本职工作。

     7.营造氛围,开展岗位廉政文化教育。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充分挖掘本地本部门廉政文化资源,积极发挥廉政故事、廉政教育示范基地、廉政文艺节目、廉政书画、廉洁书籍等文化资源的作用,将廉政文化渗透到各级各部门岗位实践中去,以学促廉,以文化人,构建具有特色的岗位廉政文化。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岗位廉政教育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并认真抓好党风廉政教育工作,特别要积极创新方式,深化党员干部岗位廉政教育,科学安排,精心组织,带头落实廉政教育要求,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与组织、宣传等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抓好党风廉政教育工作。

     2.健全制度,有序推进。各级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岗位廉政教育制度和相关工作机制,使之贯穿于业务工作的全过程,确保每个岗位上的干部都受到应有的监督制约和提醒教育;将教育措施贯穿于干部上岗、选拔、晋升的全过程,作为任前考核、岗位培训等的必修内容,使岗位廉政教育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3.注重结合,务求实效。在工作推进上,要与各级各部门的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做到业务工作开展到哪里,岗位廉政教育就延伸到哪里;公共权力行使到哪里,岗位廉政教育就渗透到哪里。与监督执纪问责相结合,把岗位廉政教育贯穿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个方面,进一步发挥教育在整个反腐倡廉建设中的基础地位和作用。

     4.不断创新,积极探索。要不断研究新情况,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党员干部的思想需求动态,把握不同岗位权力运行的特点,探索加强岗位廉政教育的新举措、新途径。在教育载体上,由传统媒介向现代媒介转变;在具体方式上,由单向灌输教育向双向交流转变;在组织实施中,由单项教育向综合性教育转变。充分运用新兴技术,大胆探索创新符合岗位特点的教育形式,确保岗位廉政教育形象、具体、生动,易于接受。

     5.加强督查,促进落实。岗位廉政教育纳入我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范围,加强督查指导,促进工作落实。对工作落实不力的,要采取批评教育等方式促其整改,务求取得实效。对凡因工作不力导致发生重大违纪问题的,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一律实行“一案三查”。


 


[网络编辑:刘盼]